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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概况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检察院位于焦作市马村区解放东路3623号。现有干警60人,下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近年来,马村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抓手,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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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村区人民检察院一事例被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的《维护养老安全检察建议工作指引》收录

来源:马村检察 作者:mcqjcy 发表日期:2025-05-20 浏览量:15

近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厅编著、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的《维护养老安全检察建议工作指引》正式出版发行。本书共收录典型案(事)例30件,其中,马村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撰写的典型事例《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检察院“三位一体”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成功入选。

以下为文章原文


基本情况


为深入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和精准指导下,迅速响应、多措并举,以“检护桑榆”品牌创建为抓手,持续加强与民政、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坚持做优办案、做强监督、做深服务,“三位一体”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走深走实,效果明显。

1.品牌引领,做优办案护“桑榆”。马村区检察院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结合辖区内老年人占比较大的特点,创建“检护桑榆”检察工作品牌,组建老年人刑事犯罪办案团队,设立“红蓝之家”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室,印发《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检察院老年人案件专业化办理规定》,建立老年人犯罪强制辩护、亲属陪同见证、羁押必要性审查全流程和快速办理等制度,提升老年人犯罪案件办理质效。严厉打击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犯罪,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2024年办理涉老年人犯罪案件11件,均做到快审快诉、全方位保护。办理涉200余名老年人的特大养老诈骗犯罪案件,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追诉漏罪漏犯、积极追赃挽损等,依法提起公诉的5名被告人4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全力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在史某某信用卡诈骗案中,被害老年人未修改社保卡初始密码,导致社保卡被他人捡拾后用初始密码多次盗刷,马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作为发卡单位,未严格限制使用初始交易密码并提示客户及时修改,马村区检察院依法向该社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全力护航老年人社保卡安全。

2.联动配合,做强监督护“桑榆”。马村区检察院立足监督工作主线,围绕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充分利用各方资源,与公安、消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日常联系、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横向一体办案机制。办理肖某某等3人诈骗案,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伙同他人成立养老服务公司,无实际经营活动,却以经营为名骗取他人投资。马村区检察院即与市场监管、税务、民政部门核实涉案公司登记备案情况,发现该公司为空壳公司,遂督促注销了该公司的对公账户和税务登记证。针对该案反映出的养老机构登记设立不规范问题,建议民政部门对辖区养老机构开展大排查,摸清底数,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养老机构运行情况,积极履行对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职责。

3.问计民需,做深服务护“桑榆”。马村区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及时向区民政局送达检察建议并座谈。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养老机构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对辖区登记备案的全部养老机构危险器具管理、24小时值班、安全保障设施配备等情况进行检查。共同协调区医院、公安局,对辖区内养老机构中的194名服务对象开展入院评估,对养老机构中82名工作人员的入职背景进行核查。成立“检护桑榆”志愿服务队,主动走进养老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多次开展“情满三月”“重阳爱老”等敬老活动,进行防范养老诈骗、保护个人人身财产权益等宣讲 20余次。

典型意义


养老问题涉及千家万户,事关民生福祉。检察机关在办理涉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时,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以个案办理为切入点,把贯彻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与“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相结合,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取得监督实效;以行业治理为目标,筑牢养老机构安全防线,助推养老机构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现长治长效;以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为抓手,着力打好“办案、监督、服务”组合拳,依法全方位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高质效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监制:原永健
审核:陶思宏
编辑:张晓艳
来源:第一检察部
校对:刘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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