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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办理流程与要求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mcqjcy 发表日期:2025-07-30 浏览量:61

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办理流程与要求

什么是民事执行监督:民事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执行活动的合法性进行法律监督,对保护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小贴士

一、谁可以对哪些案件提出民事执行监督申请?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以及公证债权文书等法律文书的活动或者具体执行实施行为存在违法情形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二、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民事执行监督?

1.执行裁定、决定违法

例如裁定追加、变更被执行人错误;执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与执行依据不符等。

2.执行行为存在违法情形

调查、搜查违法;保管、使用被执行财产违法;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将被执行人财产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等。

3.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职责

不受理执行申请又不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对已经受理的执行案件不依法作出执行裁定;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

4.执行人员存在违法行为

执行人员违反回避规定;执行人员有贪污、受贿、执行失职、执行滥用职权等行为等。

三、申请民事执行监督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 民事执行监督申请书(一式两份):写明申请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申请监督要求;申请监督的具体法定情形及事实、理由。

2. 身份证明: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个人页复印件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交相关主体资格证明。

3. 相关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在该案件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全部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的复印件。

4.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附证据清单)。

四、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民事执行监督案件,需先行到控告申诉部门进行监督申请,由控告申诉部门审查立案后,移交民事检察部门办理案件。

五、检察机关如何实施监督?

1.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人民检察院对申请案件进行审查,认为人民法院行使执行裁决权、执行实施权存在违法情形或不履行、怠于履行执行职责的,应当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2.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申请案件进行审查,认为民事执行活动不存在违法情形的,应当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3.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执行人员在执行活动中存在违法犯罪线索的,移送本院控告检察部门处理。

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被执行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且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侦查的,移送本院侦查监督部门处理。

4.作出终结审查决定

人民检察院发现已经受理的案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终结审查决定。

六、不予受理的民事执行监督申请情形有哪些?

1.法律规定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2.申请监督事项已由人民法院受理并正在处理的,但人民法院无正当理由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的除外。

3.人民检察院对监督申请作出过审查处理决定,没有新的证据和理由再次提出监督申请的。

4.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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