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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刑”≠“不行”,检察听证推动“罚当其错”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sybgs 发表日期:2024-04-04 浏览量:1142

“打赢了拘留,打输了住院,遇事一定要冷静处理。你们回去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向亲戚朋友进行普法宣传,让他们,一起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焦作市山阳区检察院听证室里,检察长张海军耐心地释法说理,当事人连连点头。这是该院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以来首次把检察听证和普法宣讲相结合,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可触。




4月3日上午,山阳区检察院就一起寻衅滋事不起诉案是否给予5名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检察长张海军主持,并邀请3名听证员及公安机关参加听证。

行刑反向衔接,是指检察院对不起诉案件,审查是否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通过提出检察意见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听证会上,主持人首先对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适用条件等内容予以介绍,然后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基本情况、证据材料、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阐述,公安机关及被不起诉人就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分别发表意见。听证员经评议认为,本案证据无法证实被不起诉人某某、逯某某有参与斗殴的违法行为,对二人不予行政处罚。被不起诉人某某、于某某、路某某三人结伙斗殴应该给予行政处罚

会后,三位听证员均表示系首次参加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公开听证,通过此次听证对行刑反向衔接的内涵、适用范围及检察机关的职能有了更深入地认识。听证员王某某表示,“该起案件的办理,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宽严相济”的办案理念,针对被不起诉人违法行为,没有苛以严重刑罚,但也没有以不起诉一处了之,两法的无缝衔接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起到了非常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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