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治处 作者:zhengzhichu 发表日期:2018-09-28 浏览量:2927
一是召开专题工作会。迅速传达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调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暨“百日会战”动员会议、文件精神,并组织相关人员对两高《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进行全面学习,提高办案素质。
二是建立内外协作机制。内部建立案件“一案一卡”台账制度,加强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外部健全信息共享、重大案件协商、联席会议等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形成打击合力。
三是强化监督主业。充分发挥立案监督职能,主动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的监督,制定《涉黑涉恶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指导取证工作意见》,引导侦查机关对证据收据、固定和完善,确保侦查活动在程序和实体上合法,保证办案质量。
四是创新工作机制。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与脱贫攻坚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广泛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动员和激励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止目前,已批准逮捕9类犯罪案件11件33人,提起公诉6件12人,法院一审判决2件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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